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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眨眼睛与老鼠啃门槛/龙城飞将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5 14:36:28  浏览:900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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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庄眨眼睛与老鼠啃门槛

龙城飞将


  李庄案已经以二审终审判决的方式结案了,但余音未了,网络上出现许多声讨“眨眼睛判刑”的声音。
  哪些人会这样?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毫无疑问,律师群体的呼声最强烈,其中也包括一些大学教授业余时间去跑穴做律师的大师们。
  有律师这样写文章:《眨眼判刑的李庄大律师,李庄有无犯罪的故意》 。更有甚者,《李庄案庭审日,四律师表演行为艺术:“眨眼无罪”》
  律师们反对重庆有司,其实是可以分析的。反对的律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与李庄一样蹿的律师,后台很硬,口气很大,挣钱很多,能“捞人”。李庄案件使他们备受打击,他们以往的这些做法该收敛了,他们的钱路可能变窄了,水流变细了。
  另一类则是普通律师。他们是最大量,如果他们也跟着能“捞人的律师”们去反对重庆有司,就是被“捞人”律师忽悠了。这正如有人评价中国的足球一样,全国几亿穷人,看一些富人在踢假球,自己又心甘情愿地送钱给作假的球员,真是悲哀!
  王建胜律师问:“李庄有无犯罪的故意?”这个问题问得好。根据我们的材料,我估计,李庄不可能有蹲几年大狱的思想准备,也没有想去蹲监狱。但李庄一定对龚刚模有教导,告诉他怎样做。
  现在的问题是,到底李庄是不是因为眨了眨被判刑?四位律师之所以表演眨眼睛的行为艺术,是他们这样认为的。问题就说回来了,如果不是揪住李庄教唆龚刚模的一些行为举动,重庆有司能够仅凭李庄眨了眨眼睛就给他刑罚加身吗?如果仅仅是了解案情,提出辩护策略,没有大张旗鼓地动员北京的律师空降,没有口出狂言要去“捞人”,重庆有司能盯住他吗?
  大家可以注意到李庄自己的态度。一审时说自己是个好律师。二审开庭时非常爽快地认罪,令所有人包括他的辩护律师大跌眼镜。二审判决后又疾呼自己被耍了,“原先讲好,若认罪就判缓刑”。很明显,李庄不是被耍了,而是所有支持李庄的人被李庄耍了!
  如果李庄坚信自己没做过不该做事,坚信自己无罪,这么张狂的他二审开庭前与有司谈判认罪缓刑做什么?
  由此想到小时候老人们给我们讲过的一个故事:猫是老鼠的天敌,猫是总追捕老鼠。老鼠受不住了,就到玉皇大帝那里去告状说,猫很可恶,总是把我们当食物。本来天地之间,物各有主,它却总是吃我们的同伴。玉皇大帝一听大怒,认为猫扰乱了他所安排的秩序,即命人把猫找到天庭来审问。玉皇大帝声色俱厉审问猫为什么触犯天条扰乱生物界秩序,以鼠为食物。小小的猫心惊胆颤,额头冒汗,不知如何回答。正在此时,一旁作为原告的老鼠闲不住,忙里偷闲悄悄地啃起玉皇大帝的门槛来了,嚓嚓嚓……。听到声音的猫一回头看到原来是老鼠在忙着做自己爱做的事,急中生智:“报告玉皇大帝,我们追捕老鼠是为了维护您定下的天庭秩序。因为老鼠总是在人间残害人类,啃咬人类的家具门槛,糟害人类粮食。我这样做是为民除害。”玉皇大帝看猫讲得有理,便判老鼠败诉,并判老鼠永远做猫的食物。
  李庄的眨眼睛就是老鼠的啃门槛,这只是表面现象。真实的原因极可能是重庆有司与他达成了一项交易,有司不揭发他更大的其它罪行,他当庭认罪。不然谁会那么傻去牢时蹲几年?从这个角度看,仍然可以看作是重庆有司确实在惩治罪犯,是法治的进步,是中国的社会向公平正义的目标迈进了一步。

2010-3-8
作者博客:http://www.yadian.cc/people/6493/
     http://blog.sina.com.cn/zjysino200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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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国土资源拍卖 挂牌网上出让规则的通知

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


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国土资源拍卖 挂牌网上出让规则的通知

株政发[2009]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株洲市国土资源拍卖、挂牌网上出让规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株洲市国土资源拍卖挂牌网上出让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行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第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2006〕114号)、《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国土资发〔2003〕197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以网上拍卖、挂牌方式出让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网上拍卖出让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上拍卖出让),是指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市、县(市)网上拍卖出让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系统(以下简称网拍系统)发布交易公告,并将拟出让宗地(个矿)的交易条件在网拍系统上发布,通过互联网利用网拍系统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申请,由竞买人在指定的时间进行限时竞价,根据出价结果确定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本规则所称网上挂牌出让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网上挂牌出让),是指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过市、县(市)网上挂牌出让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系统(以下简称网挂系统)发布交易公告,并将拟出让宗地(个矿)的交易条件在网挂系统上发布,通过互联网利用网挂系统接受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报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交易期限截止时的网上报价结果或者网上竞价结果确定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行为。

  第四条 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由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市、县(市)土地矿产交易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承办。网拍系统、网挂系统和硬件设备的管理维护由市、县(市)国土资源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负责,并由信息中心保证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拍系统、网挂系统参加株洲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网上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第六条 网上交易的基本程序包括:

  (一)出让人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探矿权、采矿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公告;

  (二)意向竞买人完成网上注册,下载有关文件,办理数字证书USBkey,提出竞买申请,交纳保证金,获得竞买资格成为竞买人;

  (三)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期限内进行网上报价;

  (四)网上挂牌过程中,竞买人按有关规则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等。

  第七条 保证金指定交纳的银行须与出让人签订保密协议。知晓申请人、竞买人及根据有关规定和协议负有保密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泄露与申请人、竞买人涉及系统有关的信息。

  第二章 信息发布

  第八条 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应在市、县(市)国土资源网站、网拍系统或网挂系统和国土资源有形市场的电子显示屏同时发布,同时还应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本地报刊公开发布。出让宗地(个矿)交易条件及相关信息应当在网拍系统或网挂系统上同步发布。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可以是单宗地(个矿)公告,也可以是多宗地(个矿)的联合公告。

  第九条 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应当至少在交易开始日前20日发布。

  第十条 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期间,不得擅自变更公告内容,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公告内容的,应在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网上拍卖、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网上挂牌时间相应顺延。

  第十一条 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在网上浏览出让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信息,亦可现场踏勘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的宗地(个矿)。

  第三章  竞买申请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取得有效的数字证书参与申请和竞买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数字证书的服务机构应具有国家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资质证书。网拍系统、网挂系统采用的数字证书,其服务机构由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确定。遗失密码、数字证书的,应当及时到原办理机构挂失并重新申领。竞买人的数字证书和密码丢失或被他人冒用、盗用的法律后果,由竞买人承担。

  第十三条 在宗地(个矿)竞买申请之前,申请人应当详细阅读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出让须知、出让宗地(个矿)相关信息及交易条件。申请人对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相关文件有疑问的,可向交易中心咨询。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交易文件及宗地(个矿)现状无异议。

  第十四条 申请人申请竞买宗地(个矿)的,应按网拍系统、网挂系统要求填写真实有效的申请人身份等相关信息并向网拍系统、网挂系统提交申请书;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对宗地(个矿)进行联合竞买的,应当按要求如实填写联合竞买各方的相关信息和各方的出资比例。申请人竞买多宗土地(个矿),应当分别申请。

  第十五条 申请人应按指定保证金账号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应当以人民币为单位;竞买保证金应当以申请人的身份交纳;每笔竞买保证金只对应一块竞买宗地(个矿),需竞买多个宗地的,须分别交纳竞买保证金。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了竞买保证金至指定帐户的获得竞买资格。申请人没有按时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未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的,均不得参与网上报价,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该申请人承担。

  第四章 网上拍卖

  第十六条 竞买人通过网拍系统进行限时竞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叫价,报价应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

  第十七条 依规设定的网上拍卖出让宗地(个矿)出让底价,应于限时竞价开始前30分钟内,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输入网拍系统。

  第十八条 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第十九条 网拍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拍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拍系统出现该宗地(个矿)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网拍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底价及出让结果。

  第五章 网上挂牌

  第二十条 竞买人通过网挂系统进行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报价应以增价方式进行,每次加价幅度不得小于规定的增价幅度。网上报价时间不得少于10日,在报价期内,可多次报价。符合条件的报价,网挂系统予以接受,并即时公布。

  竞买人应当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

  第二十一条在挂牌期限截止前,竞买人应当进行至少一次有效报价,方有资格参加该宗地(个矿)的网上限时竞价。

  第二十二条 依规设定的网上挂牌出让宗地(个矿)出让底价,应于挂牌期限截止前30分钟内,在监察人员的监督下输入网挂系统。

  第二十三条 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网挂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网上限时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无竞买人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是否成交:

  (一)在挂牌期限内只有一个竞买人报价,且报价不低于底价,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二)在挂牌期限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竞买人报价的,网挂系统显示的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报价低于底价者除外;

  (三)在挂牌期限内无应价者或者竞买人的报价均低于底价的,挂牌不成交。

  第二十四条 在规定的挂牌期限届满,经网挂系统询问,有竞买人愿意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以高于当前最高报价一个增价幅度的价格为竞价的起始价组织网上限时竞价,并按价高者得及最高报价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第二十五条 挂牌期限截止后,竞买人应当在4分钟内作出是否参加网上限时竞价的决定并提交网挂系统,超过4分钟未提交的,不能参加网上限时竞价。

  第二十六条 网上限时竞价程序:网挂系统以4分钟倒计时为竞价时限,如在4分钟倒计时内有新的报价,网挂系统即从接受新的报价起再顺延4分钟。

  每次4分钟倒计时的最后1分钟内,网挂系统出现该宗地(个矿)网上限时竞价即将截止的三次提示。4分钟倒计时截止,网挂系统将不再接受新的报价,并显示最高报价、底价及出让结果。

  第二十七条 网上限时竞价中无人报价的,以挂牌期限内网上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但低于宗地(个矿)网上挂牌出让底价者除外。

  第六章 其他规则

  第二十八条 竞得人应当在网上拍卖或网上挂牌出让结束后1日内从网拍系统或网挂系统上在线打印《成交确认书》,并在竞得人栏签名、盖章。

  竞得人为联合竞买人的,系统将根据竞买申请时填写的资料和网上拍卖、挂牌出让情况自动生成列明联合竞买人各方名称及出资比例的《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应在《成交确认书》约定的期限内,持《成交确认书》和有关资料原件(含身份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授权文件、竞买保证金交纳证明、联合竞买文件等)到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盖章生效,再与市、县(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书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采矿权出让合同》或《探矿权出让合同》),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九条 网上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应当将出让结果通过市、县(市)国土资源网站、网拍系统或网挂系统和国土资源有形市场的电子显示屏等指定场所向社会公布,结果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

  第三十条 竞得人应按规定时限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缴纳的,该笔费用交易中心可从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其他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网上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发布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挂牌出让公告,中止或终止网上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一)司法机关、纪检监察等部门依法要求中止或者终止出让活动的;

  (二)涉及宗地(个矿)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宗地(个矿)价格的重要变动需要重新报批的;

  (三)网拍系统或网挂系统因不可抗力、网络入侵等非可控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四)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交易的其他情形。因竞买人计算机系统遭遇网络堵塞、病毒入侵、硬件故障等不能正常登录网拍或网挂系统申请、报价、竞价的,后果由竞买人承担,网上拍卖或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中止,也不终止。

  第三十二条 中止事项消除后,应在恢复网上拍卖或挂牌出让5日前发布恢复网上拍卖或挂牌出让公告,恢复网上拍卖或挂牌出让活动。

  第七章 网拍、网挂系统管理

  第三十三条 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建立网拍、网挂系统管理制度,确定系统管理工作人员和监察人员。

  第三十四条 网拍、网挂系统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则:

  (一)管理人员由三人组成,分别保管机柜钥匙、数字证书及系统操作密码。

  (二)管理工作人员负责监控网拍、网挂系统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应按照相关的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三)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密码及数字证书;

  (四)非拍卖、挂牌报价期间,管理员对网拍或网挂系统进行维护时,必须进行详细记录;报价期间,因特殊原因需登录网挂系统的,必须由监察人员监督,并由管理员做好详细记录;

  (五)禁止管理工作人员删除日志数据;网挂系统每天定时对数据库进行备份;

  (六)申请人、竞买人、竞得人在网拍或网挂系统中的所有活动系统将自动记录并保存。网上拍卖、挂牌出让中止、终止或者结束后,管理员应将宗地(个矿)信息、申请人、竞买人、竞得人的网拍或网挂系统记录的信息下载打印成纸质文档给交易中心存档;

  (七)系统管理工作人员不得泄露竞买人信息以及与网拍或网挂系统有关应保密的信息。

  第三十五条 在网上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从报价期开始至网上拍卖、挂牌出让结束,应由监察人员对系统服务器进行封闭管理,网上限时竞价阶段,必须由监察人员及系统管理人员同时到场,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三十六条 与网拍和网挂系统相关联的有关银行和数字证书服务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严格的系统管理制度,保证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并保守有关秘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市、县(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改变竞得结果,或者竞得人放弃竞得宗地(个矿)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三十八条 网上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泄露与申请人、竞买人和系统有关信息的,应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则规定的时间以网拍或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有关数据记录的时间以数据信息到达网拍或网挂系统服务器的时间为准。

  第四十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OTCBB-美国融资上市的新通道

王瑜


上市融资是许多企业的梦想,在国内上市目前看来似乎只有大型企业的份,去香港、新加坡、甚至是加拿大的多伦多上市为国内企业提供了一些机会。但是,上市要求严格,必须是一个已经成功的企业,有着相当数额的资产,在过去几年有很好的收益。而且申请程序复杂,所需时间长,最少需要1年以上,费用高,动辄要一千多万的费用也不能获得成功的保证,所以这种融资方式显然不适合中小民营企业。

当新浪,盛大等国内公司在美国NASDAQ成功上市,一次次造就中国概念神话时,我们在羡慕,也在黯然慨叹自己不够上市资格,其实在美国还有另一种上市形式离我们中小企业非常的近——OTCBB。美国OTCBB(Over the Counter Bulletin Board)交易市场成立于1990年,正式名称是场外电子柜台交易市场。OTCBB是由纳斯达克管理的股票交易系统,许多公司的股票先在该系统上市,获得最初的发展资金,通过一段时间积累扩张,达到纳斯达克(NASDAQ)或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的挂牌要求后再升级到这些市场,著名的微软、思科等公司他们都是经OTCBB培育出来的,如今他们已经成长为国际巨擎。

不看过去的业绩,只注重你未来潜力,过去的辉煌带来的丰厚利益已经叫以前的股东享受了,而我现在的投资只看到公司今后的发展能给我带来什么样的回报,这是美国人的投资理念,这也是OTCBB与其他证券市场不同的要求。进入OTCBB的公司没有太多的资格限制,基本没有规模或盈利上的要求,没有股票开盘价的限制,也无最低股价维持天数的要求,因此OTCBB相当於美国股市的入门级市场。公司不一定经营得非常成功,只要管理者有意愿并渴望未来将公司经营成功,则会使公司的股票更有价值。

OTCBB的一般操作程序是是先到OTCBB市场买壳,进行反向收购上市。通过收购一些业绩较差、筹资能力弱化的OTCBB上市公司(壳公司)来取得上市的地位,然后通过“反向收购”的方式注入自己有关业务及资产,再增发股份就可实现间接上市融资之目的。OTCBB成本低,主板IPO要花费1500万元人民币,OTCBB只要50万元左右美元;时间短,IPO一般最少需要一年以上,OTCBB则只要4到6个月,有的企业甚至只用了几十天的时间;手续简单,上市条件灵活宽松,避免复杂的财务、法律障碍;先上市规范企业,再反复融资,这样极大地减小了企业上市的风险。

在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中国,在中小企业还不能完全国民同等待遇的中国,在中小企业很难上市的中国,OTCBB是非常好的融资上市通道。越来越多的中国中小企业在美国OTCBB市场融得了国内难以获取的,宝贵的发展资金。比如“侨兴电子”,在OTCBB获得了2000万美元私募资金,并最终成功升入NASDAQ,我国开始于2003年的第二波美国OTCBB买壳上市浪潮,造就了更多成功的经典案例,他们从美国OTCBB市场成功转入美国乃至世界主流的证券交易所,其中著名的有沈阳制药(AXJ)2004年转升美国主板AMEX(美国证券交易所),中国汽车系统(CAAS)2004年8月转升美国主板NASDAQ,天狮生化(TBGU) 2005年4月转升美国主板AMEX。

成功利用美国OTCBB市场融资,进行产业链的整合,做大做强,再升入主流证券市场, OTCBB将为我国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但缺乏发展资金的中小企业提供了上市融资的新通道。

作者:王瑜律师,电话:010-51662214,电子邮件:lawyerwy@263.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