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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04 22:08:10  浏览:9207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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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财综〔2012〕47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各中央管理企业: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或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设立、调整、取消(停止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情况,我们在《2010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的基础上,编制了《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见附件,以下简称《收费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费目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应按照《收费目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
  二、2011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以本通知以及所附《收费目录》为准,凡未列入《收费目录》或未经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2012年1月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应参照《收费目录》格式,编制本行政区域内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在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包括全国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其所属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本行政区域内没有实施的全国性收费项目不用列入目录),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并于2012年8月15日前将本地区的收费目录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2012年1月1日以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http://www.gov.cn/zwgk/2012-07/25/content_2191510.htm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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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ov.cn/zwgk/2012-07/25/content_2191510.htm






附件
2011年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序号 部门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一 外交
1.护照费 缴入中央国库
(1)护照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0]127号
(2)护照加急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3]470号
2.认证费 缴入中央国库
(1)认证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0]127号
(2)认证加急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3]470号
3.签证费
(1)驻外使馆为外国公民办理签证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98号,财预[2000]127号
(2)代办外国签证(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综[2003]45号,财预[2009]79号
(3)代办外国签证加急(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4)代填外国签证申请表(限于国家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4.驻外使领馆公证翻译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98号,财预[2003]470号
5.代发电报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7]123号,计价费[1997]1687号,财预[2003]470号
二 发展改革
6.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56号
三 教育
7.普通高中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
(1)学费
(2)择校费
8.普通高中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9.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10.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11.高等学校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6]2号
12.高等学校住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06]2号
13.高等学校委托培养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1992]价费字367号
14.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1992]价费字367号
15.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专学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9]2555号
16.考试考务费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3)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字[1999]110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4)商务管理和金融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财综字[1999]110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5)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6)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7)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8)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9)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10)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11)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考试报名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1]1226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12)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发改价格[2005]1245号
(13)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发改价格[2005]1245号
(14)研究生招生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 财综字[1995]16号,发改价格[2003]2161号
(15)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16)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8]3699号
(17)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发改价格[2008]3699号
(18)电大视听生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19)电大视听生考试和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20)CIT模块报告考核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1)CIT资格审查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2)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3)全国外语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24)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5)专科起点本科入学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26)成人高等职教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7)成人高等职教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28)计算机等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29)计算机等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同上
(30)同等学历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水平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0]545号
(31)全国网络统考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4号,财综[2008]69号,发改价格[2010]955号
(32)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53号, 发改价格[2003]2160号
四 公安
17.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准予停留章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②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③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④永久居留证(含丢失补领、损坏换发)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⑤出入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⑥旅行证(含延期)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⑦准迁证 缴入地方国库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价费字[1993]164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护照(含加页、核定、加注、延期)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293号
②出入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8]9号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05]77号
④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发改价格[2011]1389号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⑥华侨回国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⑦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
①户口簿
②户口迁移证件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计价格[1995]873号,计价格[1997]1485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7]34号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①号牌(含临时)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③号牌架
(6)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7)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8)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9)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
(10)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
18.外国人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2003]392号
19.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1996]89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
▲ 20.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2001]523号
▲ 21.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 22.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
23.考试考务费
(1)驾驶许可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
(2)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1]59号
(3)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59号
(4)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60号,发改价格[2011]2333号
24.菲律宾船员检查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28号
五 监察
25.培训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3]43号,发改价格[2006]2616号,财综[2011]28号
26.住宿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7.资料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六 民政
28.婚姻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9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2001]523号,财综[2002]7号
29.收养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49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2001]523号
30.殡葬收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9号,财预[2009]79号
31.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4号
32.住宿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七 司法
33.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申请手续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618号,财综[2003]29号
34.外国律师事务所办事处年检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618号,财综[2003]29号
35.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7]285号,计价费[1998]814号,财预[2003]470号
36.考试考务费
(1)司法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6号,计价格[2002]154号,财预[2009]79号
(2)司法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2]6号,计价格[2002]154号,财预[2009]79号
37.涉外、涉港澳台公证书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0]2号, 计价格[2002]1347号,财预[2009]79号
八 财政
38.收费票据工本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604号,财预[2002]584号
39.考试考务费
(1)注册会计师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1]527号,财预[2002]584号
(2)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527号,财预[2002]584号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0]1567号, 财预[2002]584号
(4)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1567号, 财预[2002]584号
(5)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575号
(6)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珠宝评估专业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8]2021号
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40.职业技能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函[2001]4号,财综[2004]65号
41.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3号, 财预[2003]470号
42.考试考务费
(1)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2)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3)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4]1108号
(4)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4]1108号
(5)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计价格[2000]546号
(6)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财预[2002]584号,计价格[2000]546号
(7)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8)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9)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4]1108号
(10)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3)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4)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5)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6)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7)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8)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19)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0)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21)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2)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23)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24)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25)初级、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6)初级、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7)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8)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
(29)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0)土地登记代理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1)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2)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3)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4)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7]2016号
(35)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22号,发改价格[2008]2666号
(36)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22号,发改价格[2008]2666号
(37)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8)外销员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1108号
(39)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0)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1)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2)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与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3)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41号,发改价格[2007]1925号
(44)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5)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6)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7)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61号,发改价格[2010]573号
(48)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9]10号,发改价格[2009]633号
(49)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9]10号,发改价格[2009]633号
(50)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47号,发改价格[2010]1669号
(51)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47号,发改价格[2010]1669号
(52)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49号,发改价格[2010]1660号
(53)注册测绘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49号,发改价格[2010]1660号
(54)注册测计量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77号,发改价格[2010]2466号
(55)注册测计量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77号,发改价格[2010]2466号
十 国土资源
▲ 43.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包括证书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84号,财预[2000]127号
▲ 44.矿产资源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国务院第150号令
▲ 45.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1号
▲ 46.采矿登记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1号
▲ 47.土地复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 48.土地闲置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财预[2002]584号
▲ 49.土地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国土(籍)字[1990]93号,财预[2000]127号
▲ 50.征(土)地管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597号,计价格[2001]585号
▲ 51.耕地开垦费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财预[2002]584号
52.地质成果资料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1号,财预[2003]470号
53.考试考务费
(1)土地估价师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5]147号
(2)土地估价师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5]147号
十一 住房城乡建设
▲ 54.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
▲ 55.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79号, 财预[2000]127号
▲ 56.城市污水处理费(限于事业单位)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字[1997]111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1999]1192号,计价格[2002]515号,财预[2009]79号
▲ 57.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缴入地方国库 建城[1993]410号,财预[2003]470号
▲ 58.白蚁防治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79号,财预[2002]584号
59.考试考务费
(1)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2546号
(2)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3)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4)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5)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35号,发改价格[2007]1467号
(6)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35号,发改价格[2007]1467号
(7)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8)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9)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0)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1)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2)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3)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4)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与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15)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6)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7)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基础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包括基础考试和专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19)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9]7号,发改价格[2009]767号
(20)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9]7号,发改价格[2009]767号
60.保存人事关系档案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53号,财综[2002]68号,财预[2003]470号
十二 铁道
61.考试考务费
(1)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435号,财预[2003]470号
(2)铁道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3)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575号
十三 交通
▲ 62.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缴入地方国库 交公路发[1994]686号,《收费公路条例》,财预[2009]79号
▲ 63.船舶港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交财发[1997]93号,财预[2009]79号
▲ 64.船舶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交财发[1997]93号, 财预[2003]470号, 财预[2003]559号,财预[2009]79号
▲ 65.船舶证明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 66.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 67.油污水化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财预[2009]79号
▲ 68.海事调解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财预[2009]79号
▲ 69.浮油回收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财预[2009]79号
▲ 70.海岸电台无线电电报电话费(含船舶电信业务岸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交财发[1993]379号,财综[2004]62号,财预[2009]79号
▲ 71.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7号, 财综[2003]81号,财预[2009]79号
▲ 72.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财预[2009]79号
▲ 73.长江干线船舶引航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60号,发改价格[2008]12号,发改价格[2011]1536号
(1)引航费
(2)移泊费
(3)交通费
74.考试考务费
(1)引航员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计价格[2001]2717号,财预[2003]470号,财预[2003]559号
(2)磁罗经校正员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3)注册验船师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财综[2010]13号
(4)船员适任证书考试(含海船及内河船员)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同上
(5)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23号,发改价格[2009]1003号
(6)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6号,发改价格[2010]203号
(7)交通行业特有职业技能资格鉴定(考核)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36号,发改价格[2010]203号
(8)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39号,发改价格[2010]1615号
(9)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39号,发改价格[2010]1615号
(10)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1]10号
(11)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10号
十四 工业和信息化
75.电子工程概预算人员培训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36号
▲ 76.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8]218号,财建[2002]640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7]3643号,发改价格[2011]749号
▲ 77.无线电设备检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8]218号,发改价格[2011]890号
▲ 78.进网许可标志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37号,发改价格[2003]477号
79.考试考务费
(1)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4]425号
(2)电子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425号
(3)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3]2148号
(4)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和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3]2148号
(5)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1]90号,发改价格[2011]2402号
(6)全国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1]90号,发改价格[2011]2402号
▲ 80.电信网码号资源占用费 缴入中央国库 信部联清[2004]517号
十五 水利
▲ 81.水资源费(含三峡电站水资源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81号, 财预字[1994]37号,财综[2003]89号,财综[2008]7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财综[2011]19号
▲ 82.河道采砂管理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81号,财预字[1994]37号
▲ 83.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财预[2000]127号,财综[2003]89号
▲ 84.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政资[1995]457号
▲ 85.水土流失防治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3]89号
▲ 86.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2002]584号
▲ 87.长江河道砂石资源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69号,发改价格[2009]3085号
88.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6]37号,发改价格[2009]2599号
十六 农业
▲ 89.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8]160号,财预[2000]127号,发改价格[2007]1968号
▲ 90.国内植物检疫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2]584号
▲ 91.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预[2003]2353号,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8]78号
▲ 92.农药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523号, 财预[2000]127号,财综[2011]9号,发改价格[2011]2021号
▲ 93.农药实验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 94.新兽药审批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0]127号
▲ 95.进口兽药注册登记审批、发证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2]584号
▲ 96.《进口兽药许可证》审批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 97.《兽药典》、《兽药规范》和兽药专业标准收载品种生产审批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2]584号
▲ 98.已生产兽药品种注册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 99.检验检测费
(1)新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2)进口饲料添加剂质量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3)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委托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4)进口兽药质量标准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5)进口兽药检验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6)出口兽药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7)新兽药质量复核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8)兽药委托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9)农作物委托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财预[2009]79号
(10)农机产品测试检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0]2363号
(11)农业转基因生物检测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64号,发改价格[2007]3704号,财综[2008]76号
▲ 100.农机监理费(含"九二"式拖拉机牌证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 计价格[1994]400号, (94)财预字第37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1)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封装置)
(2)拖拉机行驶证(含临时)
(3)登记证
(4)驾驶证
(5)安全技术检验
(6)驾驶许可考试
▲ 101.渔业资源增殖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预[2000]127号
▲ 102.海事调解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财预[2009]79号
▲ 103.渔业船舶和船用产品检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1994]400号,计价格[2000]559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财预[2009]79号
▲ 104.渔业船舶登记或变更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费[1997]1148号,财预[2002]584号
(1)国籍证书
(2)登记证书
105.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9]127号,计价格[1999]2197号,财预[2009]79号
(1)人事档案使用费
(2)人事档案保管费
106.农科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计办价格[2000]1017号
107.考试考务费
(1)海洋渔业船舶船员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52号,计价格[2001]523号,财预[2002]584号
(2)人力资源开发中心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或职业技能鉴定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1999]2197号,财预[2009]79号
(3)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09]3104号
(4)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9]71号,发改价格[2009]3104号
▲ 108.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64号,发改价格[2007]3704号,财综[2008]76号
▲ 109.草原植被恢复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29号,发改价格[2010]1235号
▲ 110.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字[1999]102号,计价格[2000]393号,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9]18号,财综[2011]9号
十七 商务
▲ 111.证照费 缴入中央国库
(1)装船证费 [1992]价费字401号,财预字[1994]37号
(2)手工制品证书费 同上
(3)纺织品原产地证明书费 同上
十八 文化
112.摄影师预备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办价格[2001]925号,财预[2003]470号
十九 卫生
▲ 113.卫生监测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 财预[2003]470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
114.预防性体检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国办发[2002]57号,财预[2003]470号,财综[2008]47号
115.预防接种劳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 116.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 财预[2003]470号
▲ 117.医疗事故鉴定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3]470号,财综[2003]27号, 发改价格[2007]2749号
118.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鉴定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8]70号,发改价格[2008]3295号
119.考试考务费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2043号,财预[2002]584号
(2)医师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9]176号,计价格[1999]2267号,财预[2002]584号,财综[2011]94号
(3)医师资格考试费 同上
(4)医学博士外语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79号, 发改价格[2007]2749号
二十 人口和计划生育
120.社会抚养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规[2000]29号,财预[2000]127号,国务院令第357号
二十一 审计
121.考试考务费
(1)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97号,财预[2002]584号
(2)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97号,财预[2002]584号
二十二 人防办
▲ 122.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财预[2002]584号
二十三 法院
▲ 123.诉讼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预[2002]9号,财行[2003]275号,国务院令481号
124.培训业务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10]119号
(1)培训费
(2)资料工本费
(3)住宿费
二十四 中直管 理局 (含团中央)
125.工人培训考核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1]92号, 财预[2003]470号
126.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46号,计价格[2003]35号
127.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575号,财预[2002]584号
128.中央团校培训收费
(1)培训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3]64号, 发改价格[2004]52号
(2)住宿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3)学费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二十五 中央党校
129.函授学院办学收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计办价格[2000]906号
(1)入学报名费 同上
(2)学费 同上
(3)毕业证工本费 同上
(4)教材费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130.研究生收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2)研究生报名考试费 发改价格[2005]2238号
(3)研究生住宿费 发改价格[2005]2238号
131.短期培训进修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二十六 国资委
132.考试考务费
(1)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2)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3)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9]1003号
(4)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7]18号,发改价格[2009]3059号
(5)管理咨询师职业水平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7]18号,发改价格[2009]3059号
二十七 海关
▲ 133.海关监管手续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计价格[1999]1707号,财预字[1994]37号,财文字[1996]227号
(1)海关监管区域外货物监管
(2)行李物品监管
▲ 134.进口货物滞报金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财预字[1994]37号,海关总署令第128号
▲ 135.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6]68号,计价费[1996]1594号,计价格[1999]1707号
▲ 136.ATA单证册调整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字[1996]68号,计价费[1996]1594号
137.报关员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财预[2002]9号,财综函[2009]43号
▲ 138.货物行李物品保管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93号,计价费[1997]84号,计价格[1999]1707号,财预[2002]9号
二十八 税务
139.税务发票工本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11号,财预字[1994]37号
二十九 工商
▲ 140.企业注册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1999]1707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计价费[1998]1077号,国办发[2004]10号
(1)开业注册登记
(2)变更登记
(3)年度检验
(4)补(换)证照
141.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计物价[1993]1744号,国办发[2004]10号,财综[2008]47号
(1)开业登记
(2)变更登记
(3)补(换)发营业执照
▲ 142.商标注册收费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财综字[1995]88号,计价格[1995]2404号,计价费[1998]1077号,发改价格[2008]2579号
(1)受理商标注册
(2)补发商标注册证
(3)受理转让注册商标
(4)受理商标续展注册
(5)受理续展注册迟延
(6)受理商标评审
(7)受理立体商标注册 财综[2004]11号
(8)受理颜色组合商标注册 财综[2004]11号
(9)商标评审延期
(10)商标变更
(11)出具商标证明
(12)受理集体商标注册
(13)受理证明商标注册
(14)商标异议
(15)撤销商标
(16)受理驰名商标认定
(17)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三十 质检
▲ 143.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含核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质量检验)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96号,计价格[1996]1500号,发改价格[2003]1793号,国质检科[2008]481号,国质检财函[2009]688号,财预[2009]79号
▲ 144.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1)客运索道运营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10号, 财预[2003]470号
(2)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10号,财预[2003]470号
(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审查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10号,财预[2003]470号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
(5)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
(6)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
145.考试考务费
(1)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1]32号, 财预[2002]584号, 发改价格[2003]378号
(2)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346号
(3)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346号
(4)计量专业项目考核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10]77号,发改价格[2010]2466号
▲ 146.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含审查费) 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27号,[1992]价费字268号,[1992]价费字317号,价费字[1993]135号,计物价[1993]2182号,计价格[1994]238号,计价格[1994]507号,计价格[1995]99号,计价格[1995]339号,计价格[1995]1029号,计价格[1999]1707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1996]1500号,财预[2000]127号,财综[2001]10号,财综[2002]19号,发改价格[2003]1793号,财综[2006]69号,财综[2011]3号
▲ 147.计量收费 财综[2001]72号,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8]74号
(1)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计量器具型式批准 缴入中央国库
(2)国际法制计量组织计量器具定型鉴定 缴入中央国库
(3)进口计量器具正式型式批准 缴入中央国库
(4)进口计量器具临时型式批准 缴入中央国库
(5)进口计量器具定型鉴定 缴入中央国库
(6)计量标准考核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7)计量授权考核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8)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9)标准物质定级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0)计量考评员、计量检定员考核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1)计量考评员证书、计量检定员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3)计量授权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4)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5)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6)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7)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8)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定型鉴定和样机试验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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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家畜家禽及其产品检疫检验的规定

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


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家畜家禽及其产品检疫检验的规定
 (1987年9月24日 昆政发〔1987〕205号)


  为了防止家畜家禽(以下简称畜禽)疫病的传播,保证食品卫生,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农牧渔业部发布的《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细则》及《云南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凡在本市范围内收购、屠宰、加工、贮藏、运输、销售畜禽及其产品的国营、集体、个体生产经营者,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各大中型屠宰、加工冷冻企业,市、县(区)食品公司,具备畜检疫检验条件,必须经市、县(区)农业局审查批准,发给《兽医卫生检疫员证书》和《委托证书》后,方能承担对本企业生产、储存的畜禽产品进行检疫检验的工作。
  其他单位(包括区食品站、组)和个体户屠宰的畜禽产品,须由当地畜禽检疫部门在指定地点进行宰前检疫及宰后检验,并出具证明,在家畜胴体加盖验讫印章,方可加工、出售。
  农民自产的畜禽产品,须持有乡政府的自产证明,经畜禽检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准上市。


  第三条 凡在市场上出售的活畜,必须经过防疫注射并出示防疫注射证:
  凡进入市场交易的畜禽产品,必须持有产地畜禽检疫机关出具的宰前检疫证明,到市场检疫点接受检验。猪、牛、羊肉产品,还必须带有头、蹄、心肺、肠、肾等部位。检验合格的,胴体上加盖验讫印章方可出售;不合格的,按检疫工作的有关规定处理。
  未经检疫检验的畜禽及其产品,一律不准上市。


  第四条 单位和个人自宰自吃的猪、牛、羊等,须经当地兽医卫生检疫员进行宰前检验和宰后检验。


  第五条 凡屠宰、加工、经营、贮藏畜禽及其产品的单位(包括加工生肉、禽类的饭店、宾馆、招待所)和个人,须经市、县(区)畜禽检疫管理机关审查合格,发给《兽医卫生合格证》后,方能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营业执照》。并应同时具备“四证”(《兽医卫生合格证》、《食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和《营业执照》)才能从事畜禽及其产品的屠宰、加工、经营和贮藏工作。上述四证不齐全的,应在本规定公布后一周内补齐,否则不准营业。


  第六条 交通运输单位或个人承运畜禽及其产品进出市辖行政区范围时,运往省内的,须有县以上检疫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出省的,须凭市铁路检疫部门或市畜禽检疫站出具有效期内的全国统一的检疫检验证明,方能承运。
  驾乘人员应主动接受检疫哨卡的检查,不得拒绝检查。


  第七条 各单位食堂和行政后勤部门,应自觉地不购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及其产品。如擅自购买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食供给群众造成恶果的,后果自负。并依法追究单位领导或直接责任者的责任。


  第八条 畜禽及其产品检疫检验的有关收费标准按省农牧部门的规定执行。个别项目未订过收费标准的,由市农业局与市场价局商定批后执行。


  第九条 凡违反本规定的,视其情节及所造成的后果,分别给予批评教育、罚款、停业整顿、吊销《兽医卫生合格证》和《营业执照》等处理。违法的,依法论处。罚款标准及罚款权限,参照云政发(87)9号文件《云南省(家畜家禽防疫条例)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妨碍检疫人员执行任务,谩骂、殴打检疫人员的,要依法惩处。


  第十条 本规定由市农业局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市工商行政管理、卫生、税务、交通、公安、商业等部门配合执行。


  第十一条 过去本市颁布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昆明市农业局
                             一九八七年九月

  新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了简易程序的适用、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但司法实践中有待具体和完善。

  一、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案件简易程序适用

  1.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人民法院应当选择案件审理适用普通程序或者简易程序。新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案件,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其中第(三)项“根据案件情况,确定适用简易程序或普通程序”。本条赋予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审理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立案受理后,对于符合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对于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人民法院应确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这排除在原告立案时选择普通程序。这实现了受理的案件在适用程序选择上,做到繁简分流;在保证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下,实现简单案件的快速审结,方便当事人权利实现;从而节约司法成本,应对现有情形下,每年案件数量的不断递增,

  2.当事人双方约定选择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民诉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了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时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但第二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派出法庭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这赋予当事人,就不符合“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也可以选择适用简易程序,针对这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作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该案件。这才能体现当事人的自主选择权保障当事人有权处分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但这中情况下可能产生新的问题,当事人双方为快速解决不符合“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的民事纠纷,当事人双方故意选择适用简易程序,人民法院应如何审理该类案件,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民诉法中仅对立案阶段,适用简易程序的选择给予了规定,没有规定在案件审理阶段可以再次变更程序适用简易程序,故人民法院审理阶段发现案件符合第一百七十五条的情形,不得变更为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因此在立案阶段必须审查是否符合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防止简单案件审理周期较长。

  二、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的理解法律适用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从而有效的避免损害公平的前提下,追求案件的高效审结。但在司法实践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简易程序应转为普通程序的情形应把握实质要件。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了简易程序适用的实质要要件: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若不能同时符合这三个条件的,则必须变更为普通程序,包括对于人民法院在在审理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包括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法院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和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形。对于司法实践中的理解和把握应由审判人员自由裁量,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的具体情况:起诉时被告下落不明、发回重审的、共同诉讼中人员较多的、以及法律规定其它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情况。可以从来列举的情形看出这均不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的实质条件。

  第二、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中,应在在案件送达阶段至开庭审理前转为普通程序较为科学、合理。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未对转为普通程序的阶段进行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理论和司法实践,在案件送达阶段至开庭审理前较为合适。理由:案件受理后,向被告送达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审判人员告知书等法律文书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被告是否下落不明,若被告下落不明,被告可能无法出庭应诉,这种情况下,无法查清案件事实、双方的权利义务,所以应转为普通程序。在被告及时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后,当事人提交证据后,通过证据审查后,发现不符合简易程序适用的实质条件。开庭审理前,一旦开庭后,独任审判员开始审理案件,不能在变更为合议庭审判,后参加审理的合议庭成员无法全程审理案件,不能全面审理案件的事实。

  第三、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裁定的内容和格式应当规范。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以裁定的方式作出。但司法实践中,对于裁定书的内、格式存在不一,包括对于裁定书的审判人员的署名存在问题较多,有的写新合议庭的成员、有的写原独任审判员;作出的裁定是否可以上诉。

  裁定的格式应该比照现有的裁定格式,应写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案由、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的事实和理由、适用法律、裁定结果。根据民事诉讼法,作出的裁定是解决程序适用问题,即简易程序转为普通程序,裁定生效前简易程序,当然裁定的署名应为独任审判员一人,而不是合议庭组成人员。

  第四、作出的裁定,不能上诉、不能复议。转为普通程序的裁定仅经解决的是适用程序的问题,对当事人的实体权利没有产生实质的影响,故不应规定该裁定可以上诉、复议,即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即不同于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管辖权异议三种裁定对诉权产生影响,进而对实体权利产生了影响,当让这三种裁定可以上诉。

  第五,作出的裁定应送达当事人,告知有关权利和义务。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由独任审判员,转为合议庭,审判人员的变更,应当告知当事人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申请回避的权利。对于程序变更,告知当事人是否重新约定举证期限。若举证期限的延长,影响到开庭时间的变更,应重新送达开庭传票。

  (作者单位:河南省范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