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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东省泰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12 06:59:30  浏览:8709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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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东省泰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务院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山东省泰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
国函〔2007〕25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申请将泰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鲁政发〔2006〕3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泰安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泰安市城市发展历史悠久,文化遗存丰富,历史遗迹保护较好,自然风光雄伟壮丽,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价值。泰安市“山城相依、山城一体”的格局独具特色。
  三、你省及泰安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在充分研究城市发展历史和传统风貌的基础上,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好城市的历史文化轴线,处理好山和城的关系。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基础上,编制重点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保护好现存的历史文化遗产。不得进行任何与历史文化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四、你省和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要加强对泰安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规划、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国务院
                           二○○七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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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各国驻华使馆人员的未成年随任子女申办“居留证”的规定

外交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各国驻华使馆人员的未成年随任子女申办“居留证”的规定

  第一条 与各国驻华使馆人员共同生活并单独持有护照的未满18周岁随任子女(不包括在华留学生和已婚者),均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签发的“居留证”并于外出时随身携带,遇军警卡哨及有关部门查询时,应出示证件。

  第二条 上述人员抵达北京后,有关使馆应在一周内照会外交部礼宾司(附中文译文),为他们申请办理“居留证”,照会中应写明申请证件人父母的姓名、职务及相应身份证号,并随照附送他们的护照,一寸正面免冠、彩色、光面证件照片两张。

  第三条 “居留证”须由持证人或其监护人妥为保管。证件如遗失或损坏,有关使馆应立即照会外交部礼宾司说明情况,并附送持证人一寸证件照片两张,申请补发或更换。属遗失的,还应附送公安部门的报失证明原件;属损坏的,须将原“居留证”退回外交部礼宾司。

  第四条 “居留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三年。如持证人随父母在华任期超过三年,则需在证件有效期满前一个月由使馆照会外交部礼宾司为其申请办理延期手续,随照需附上原居留证和一寸证件照片两张,礼宾司将为持证人换发有效期为一年的新的“居留证”。持证人回国时,使馆应在持证人离开中国后三日内照会外交部礼宾司,并随照退回其“居留证”,以便注销。

  第五条 外交部礼宾司办理或延期“居留证”需十五个工作日,补发或换发 “居留证”需一个月。

  第六条 本规定适用范围以外的使馆其他人员仍按二00一年一月一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关于各国驻华使馆人员申请办理‘外交身份证’、‘身份证’和‘居留登记’的规定”申办相应证件。

  第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的未满18周岁随任子女。

  第八条 本规定自二00三年五月一日起实施,如此前所发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以本规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转发农业部(93)农明发171号“关于加强养殖对虾病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动植物检疫总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植物检疫总所关于转发农业部(93)农明发171号“关于加强养殖对虾病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各有关口岸动植物检疫局、动物检疫所:

  现将农业部(93)农明发171号“关于加强养殖对虾病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转发你们,希望在认真做好进口虾的检疫工作的同时,根据地方需要,积极组织技术力量,协助开展虾病防治工作。

  附件:农业部(93)农明发171号“关于加强养殖对虾病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

知”。

 

                          一九九三年八月三日

 

         关于加强养殖对虾病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

  今年,我国沿海地区对虾养殖发生大面积传染性、暴发性流行病,发病时间早、范围广、品种多、来势猛、蔓延迅速,造成的损失也是空前惨重的。据不完全统计,至七月十一日止,全国养殖对虾发病面积约50万亩,约有一半面积绝产,目前的经济损失已超过10亿元。不仅所有养殖对虾品种无一幸免,而且出现了蟹、贝、鱼等其他海水养殖品种的发病死亡。目前病情仍未得到有效控制,还在继续蔓延。

  我国有上百万人从事对虾养殖以及育苗、饲料、产品加工、冷藏、运销、出口等相关企业的生产,目前养虾业遇到前所未有的病害袭扰,将严重影响到该产业的发展和虾农的生产和生活,许多虾农将面临破产。请各地政府密切注视本地对虾病情的发展,制定优惠的扶持政策减轻虾农负担,并采取有力措施组织抗灾自救,支持和督促各级水产部门加强防病治病工作,对目前仍未发病,正在发病和已经绝产的虾场进行分类指导和帮助。

 

                             农业部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五日